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必须发展金融市场,完善融资功能,增强徐州作为中心城市的金融功能,使其真正成为淮海经济区的经济中心和资金集聚中心,从而大大提升其经济辐射能力。 一、徐州市金融业发展现状 (一)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初步形成 至2008年末,除人民银行、银监局两家管理性机构外,徐州地区共有政策性银行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7家,农村合作银行2家,信用联社6家;市级保险公司41家(产险19家、寿险22家);证券营业机构7家;典当机构4家;信用担保机构45家;期货公司1家。2009年,浦发、莱商银行相继进驻,1家村镇银行、6家小额贷款公司陆续成立。交通银行、江苏银行加快向县域延伸,去年以来,江苏银行在县域设立 3家支行,4家支行进入筹建阶段,年内将实现县区网点的全覆盖。目前徐州市已初步形成以人民银行和银监分局为主导,商业性金融为主体,银行、证券、保险并存的多元化金融机构组织体系。金融组织的多元化格局有利于金融业竞争,为金融市场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二)金融业务发展初具规模 近年来,徐州市金融业务平稳较快增长,截至2009年8月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127.71亿元,贷款余额1076.47亿元,分别比2000年末增长3.6倍和2.3 倍;2009年1-6月份,证券公司营业部累计交易额1473.37亿元;保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31.35亿元,徐州市地方法人期货公司累计交易量和交易额分别为696.11万手、3453.20亿元。 (三)金融工具不断创新 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各商业银行积极开展业务创新:综合授信、并购贷款、应收账款抵押贷款、消费贷款等新型贷款形式相继推出;个人银行、企业银行和网上银行、银证一卡通等多功能的金融工具与先进的转账支付手段不断涌现;资金汇兑业务、代收代付业务、金融理财工具、黄金保值服务、金融保险箱服务、保险工具与基金工具销售、网上支付购物等创新业务不断推出。 二、当前金融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徐州的金融体系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徐州这样一个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相比,尚有一定差距,从总体上看,金融集聚与辐射功能还不强。 (一)银行机构与实体企业规模结构不相匹配 一是缺乏实力强、辐射能力广的大型独立法人银行机构。徐州至今未有外资银行及依托本地机构设立的、总部在徐州的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二是服务于中小企业和地方经济的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比重小。徐州市中小企业数量占工业企业的94.27%,但与小企业对应的小规模金融机构却数量偏少,主要依靠2家农村合作银行、6家农村信用社及个别地方性小额贷款机构,金融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严重不对称。 (二)金融市场体系不完善 徐州缺乏专业的机构投资者以及资产管理公司、金融公司、财务公司、基金公司等,至今没有一家法人保险、证券机构,更没有成熟的债券市场、票据市场、担保市场。证券业主要集中在经纪、和委托理财业务;债券市场局限于国债,货币和同业拆借市场不够发达;保险产品较单一,主要集中在寿险和普通产险上,风险过于集中,信用保险、保证保险、责任保险等相关险种有待拓展,保险业缺乏分保、再保险和经理人市场环境。 (三)金融结构不合理 企业融资结构过度倚重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发展缓慢,上市公司数量仅有3家,占全省上市公司数量的2.72%。截至2008年末,徐州3家上市公司累计直接融资额仅为25.97亿元(包括发行、配股),正规风险投资机构空白,与经济发达城市相比,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过低。 (四)金融生态仍较脆弱 江苏全省银行不良贷款率为2%,徐州高达5%。担保公司活力不足,全市共有注册担保机构45家,注册资本8.84亿元,但注册资金近亿元的仅有1家,注册500-1000万元的多达15家,注册资金最少的仅有10万元。由于资金实力不足,缺乏风险分担机制,担保机构抗风险能力差,担保能力不强。徐州银行业务主要集中在资产负债业务,高附加值的中间业务所占比重较小。银行新业务、新品种开发和推广不及其他中心城市。 三、健全金融组织体系,完善金融功能的构想 通过政府推动和政策引导,促进徐州市形成门类齐全、形式多样、功能完善的金融机构体系,增强中心城市金融集聚功能。 (一)发挥政府对金融业发展的推动作用 地方政府是否支持和推动金融业发展是决定当地金融业乃至经济发展的重要决定因素。徐州作为淮海经济区最大的中心城市,发展金融业具有历史和现实的优势。如果能够抓住当前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的契机,由政府主导和推动,提供优惠的制度和环境,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超前发展。建议政府采取金融优先发展战略,增强和完善金融集聚功能,加快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的进程。 (二)建设徐州金融集聚区,增强金融建设步伐 以现有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为主体,通过改组、改造、重组、联合等形式,研究设立总部在徐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淮海银行。协调国家开发银行在徐州设立分支机构,协调省级金融机构在徐州设立信贷审批分中心。积极培育或引进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快培育和引进实力雄厚、管理规范、综合竞争力强的金融控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专业性保险公司、存贷款担保机构。支持大型企业集团投资参股金融机构,设立企业财务公司,住宅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专业性金融服务公司。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跨地区拓展业务, 成为地区性总部, 增强中心城市金融业对外辐射能力。吸引个人理财研发中心、资金交易中心、数据处理中心、票据中心等区域性金融业务中心落户徐州。鼓励地方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投资公司互相持股参股。扩大金融对外合作与开放,吸引外资金融机构参股当地法人金融机构,促使其完善治理结构, 转换经营机制,增强竞争能力。大力发展银行卡产业,并以此带动整个金融信息服务业的发展。 (三)培育金融市场,拓宽融资渠道 积极发展商业信用,扩大直接融资的比重。信用度高的大型企业可利用目前社会资金宽松,银行存贷款利差较大的时机,积极争取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的方式,向社会筹集低成本资金。原材料供应渠道稳定、与供货商关系密切的企业,可采用签发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方式,逐步扩大商业信用的比重。在使用银行信用方面,积极采用票据融资方式。通过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贴现、转贴现、再贴现、保函等银行票据方式融通资金,降低企业财务成本。 (四)努力营造有利于金融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是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人民银行征信管理职能, 将分散在银行、工商、税务、海关、质监等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进行整合,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整合银行、公安、社会保障、教育、计生、民政、公用事业等部门的个人信用信息, 完善个人信用征信体系。二是规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吸引社会资金入股,组建以民间资本为主的股份制担保公司,运用市场化手段操作,辅之以必要的行政引导,加之一定的财政补贴,尽快发展壮大一批担保公司,分散中小企业贷款风险,提高金融机构发放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三是放宽对民间融资及对民间融资中介组织的限制,让民间资金充分流动起来,搞活以民间金融、小额贷款组织为代表的低端金融市场。四是加强对银行、保险、上市公司、证券期货机构的监督,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